友情提示及未交回牌证声明(上联存根):
号牌类型: 号牌号码:
未交回牌证:□前号牌 □后号牌 □行驶证 □登记证书
机动车新车挂牌使用原有机动车号牌需知
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,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 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、转移登记时,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。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 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一年内提出申请;
(二) 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一年以上;
(三) 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。
车主签名(捺手印)/单位盖公章经办人签名(捺手印):
年 月 日
下联:交机动车所有人
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,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、转移登记,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。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Copyright 2007-2019 jnqhbfc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 济南泉汇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鲁ICP备10011577号-1 联系电话:0531-88890167 13864082266 13361015099 13306400377 传真:0531-88890167 电子邮箱:zhangjin_0219@163.com 地址:高新区国际物流发展中心,大码头村,基督教堂对面 邮编:250014